去年( 2008)年底有新聞報導, 香港政府將會在今年 (2009)放寬對台灣遊客申請香港電子簽證的條件,終於看到由香港入境事務處所發出來的傳真函。
從 2009 年 1 月 1 日起,台灣地區遊客申請香港電子簽證 ~ iPermit:
取消 30 天內只能申請兩次的限制。
對持有電子簽證或是多次入境簽證的旅客,停留香港期間由 14 天延長到 30 天。
網上快證領取處 :領取地點地圖
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的規劃,這個領取地點從 2008 年 12 月 28 日起會遷移到 ~ 旅客捷運出口,就在原來地點不遠處。相信領取電子簽證的地點應該已經改在新的地方了。
如何申請香港電子簽證?
根據麥斯自身的經驗,要申請香港電子簽證,只要帶著六個月以上有效期之護照,到任何一家有辦理網上快證的旅行社都可以幫忙辦理申請,最慢隔天就可以拿到領取電子簽證的單據(真正的簽證要抵達香港時,憑著單據到網上快證領取處領取) ,最快大約一小時,也可以拿到。
所需費用以領取單據的時間而定,從 350 元到 1200 元不等,隔天拿單據會比較便宜;在航空公司的櫃檯辦理費用最高。
簡單的訊息報乎大家參考 ~~ ^^
最正確的資訊還是要勞駕到 香港入境事務處 網站查詢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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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h~~ 以後到香港玩 更方便囉!~~
對啊... 以前去香港每14天就要離開一次,不是跑澳門就是回台灣,都要花錢,現在可以一待就是30天,方便多了。 不過除了工作,大概不會有人在香港旅遊觀光30天吧...ㄎㄎ
方便請問辦理L1的律師費大約多少錢? 自備的身份文件如結緍證書等也要是英文版嗎?
當初我所提供的自備文件都是英文版的... 至於律師費用,因為是由美國分公司直接委任的律師,這部分我沒有參與,所以說不清楚。